核心提示丨谎称糖尿病、肝病专家,一诈骗团伙自2014年7月至10月间共诈骗2680人次,诈骗金额达608万余元。1月9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某春等被告人电信诈骗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维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其中被告人王某春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案情]网上神乎其神的医疗广告全是“套路”
2014年8月25日,家住泌阳县的赵女士报案称:自己因患糖尿病在互联网上查找治病方法时,发现有治疗糖尿病的特效药和治疗仪器,花了32万元却没有效果。泌阳警方侦查后确定该犯罪团伙的窝点,分别设在广东深圳市及佛山市。随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将嫌疑人抓捕归案,一个谎称糖尿病、肝病“专家”,虚拟一整套电信诈骗“幌子”,诈骗2680人次的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2013年4月,吴某乙(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王某春等人在广州市以婉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婉芸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继而形成一个专门诈骗病患群体的诈骗集团。
该团伙通过互联网、电视台等媒体面向全国发布能治愈糖尿病、肝病等疾病的虚假广告,如果被糖尿病、肝病等慢性疾病折磨多年的你拨打了这个北京区域电话,那么,你将认识一大堆“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科学研究院”“中国糖尿病健康咨询中心”等单位的主任、教授、科长等,他们跟传说中大医院“看病难”一点都不同,反而耐心、热心了解病情,取得其信任,最终购买功能神奇的“电脑中频经络通治疗仪”及药物,还不用跑到北京,可以直接快递到家,货到付款。
实际上,那些“教授”“主任”是该团伙话务员用假冒的身份及虚假的姓名冒充的,所谓北京区域电话号码,也是通过网络技术虚拟的,那些“热心”“职业”的话语都是套路,是按照编制的话术流程与被害人沟通,从而获取被害人信任,诱骗其购买仪器及药物,然而并没有治愈功能。
自2014年7月至10月间该团伙(部分另案处理)共诈骗2680人次,诈骗金额约608.8万元。
[判决]公司“主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16年上半年,驻马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春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其余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至十五万元不等,王某春、王某斌等13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1月9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做出二审判决,河南省高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春等被告人针对不特定病患群体实施诈骗,受害人数众多,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诈骗团伙怎样运行?
1诈骗团伙的诞生
2013年4月,吴某乙伙同被告人王某春等人在广州市以婉芸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活动。
2团伙内部的分工
该团伙通过互联网、朋友介绍等方式招募员工,设立主管、初诊组、复诊组、培训员、审核员、监听员、招聘员等不同岗位,制定了岗位工资、提成比例、考勤等奖惩制度。在婉芸公司,被告人王某春担任主管。
3该团伙曾被检查,转移地点后继续实施诈骗
2014年7月,婉芸公司被广州市工商部门检查。7月下旬,该集团拆分为两个组,分别迁至深圳市龙华区负责初诊及佛山市大沥镇负责复诊,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实施诈骗。
4地点转移后,该团伙这样“分赃”
根据被告人供述,在深圳组,主管负责日常管理及下属六个组的业绩审查等事务,提成为该组总诈骗所得金额的2%;培训员负责对新进员工培训,提成为该组总诈骗所得金额的0.5%;6名组长负责管理本组话务员,其提成为本组总诈骗所得金额的5%。(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