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国资委控股的成都交投集团公司旗下成都交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交投公司)与四川乾涵发商贸有限公司(下简称乾涵发公司)一案在业内引起震动。为维护自身权益,乾涵发公司誓把管司打到底。在乾涵发公司法人夏晓惠和代理律师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杜泽学、杨章强律师看来,案情明明白白白,清清楚楚,无论如何也讨回属于自己的公道。
据了解,案由和经过是这样的:2011年12月12日,乾涵发公司与交投公司通过招投标签订了《成都东客站综合交通枢纽地方配套商业项目租赁合同》(又称商业街),承租商铺6422平方米,按照合同约定当时交了租金和保证金共600多万元。签订合同时商业街还没有修建完工,双方完全按照交投公司的《邀请竞价文件》标明的内容条款签订的,而《邀请竞价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根据《邀请竞价文件》阐明:1、商业街是长客站的配套项目,配套的意思是说明商业街的消费人群是旅客;2、从负2楼至地面3楼的平面图中的红色箭头表示内部人流方向,即旅客从落客处下车后须经过商业街;3、人流箭头同时也表示了商业街的七个入口通道的位置和旅客落客处的位置在最南端。
2013年4月28日交投公司将商业街商铺交付后,由于将旅客落客处改变到最北端,旅客下车后无须经过商业街就直接分流,同时交投公司无故将七个入口通道封闭了六个,,只留了一个背向长客站的入口未封闭,使整个商业街就成了一个无人流的死胡同一至闲置到现在,旅客进入不了商业街。
打开通道恢复原规划方案之际,交投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全额支付没有进场经营的近1600万元天价租金、物管费300万元和100多万元违约金,试图掩盖资产出租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3000多万及权益损失的责任。现在欲让其他利益集团坐享整改之后的配套物业,使乾涵发公司在没产生任何利润的情况下承受不公平的巨额债务。
几年以来,双方一直在座谈协商打开入口通道,还原落客处等事宜,口头达成延长租期5年11个月,以弥补封闭入口通道的租期时间,双方准备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一直到2016年4月双方都仍在协商中。
2016年底,交投公司突然改变态度,将乾涵发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支付没有进场经营的房租费,已交的600多万元在外,还要补交租金和物管费及违约金共2000多万元。乾涵发公司向法院举证了《邀请竞价文件》中的条款及平面图标明的人流方向以及交投公司封闭入口通道的图片(公证书图片),阐明是交投公司违约在先,是因改变了人流走向,落客处,封闭了入口通道,才导致旅客进入不了商业街,无人流才转租不出去,导致不能经营,乾涵发公司有权拒付租金。但成华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交投公司改变人流走向,落客处、封闭六个入口通道、不让旅客进入商业街的违约违法行为回避不提,未给乾涵发公司讲明。
商业街入口通道从2011年12月12日合同签订之日起就被交投公司封闭至今的实事本来是清清楚楚,只要到现场一看就知道谁对谁错,可就是没有任何部门去看一眼,为维护自身权益,背负巨债的四川乾涵发商贸有限公司不得不走上信访之路。
信访申请理由和事实是,一、交投公司擅自改变《邀请竞价文件》中规划设计的客流走向,交付的物业没有配套设施,使商业街成为死胡同长期闲置;二、物业交付后,信访人和其他三家承租人和交投公司多次、持续协商物业整改,并达成口头协议并形成《补充协议草案》征求意见,但交投公司突然转变态度不承认整改方案;三、交投公司违反国有企业资产效益最大化的出租原则,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邀请竞价文件》属于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玩忽职守明目张胆违反《成都市市属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试图转嫁六年国有资产流失3000多万的责任,强盗型国有企业步步紧逼民营企业于死地,无疑将引发群体事件、流血事件和民族问题。
据悉,四川乾涵发商贸有限公司誓死把官司打到底,而支撑他们的力量来自于——他们相信,在白纸黑纸面前,法律永远是公正、公平地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被一些权力机构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
备注:(文中图片均来自于成都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内)
来源:法制与社会